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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的發熱量,作為評價煤質和熱工計算的重要指標,是煤炭工業中不可或缺的。它反映了單位質量煤在完全燃燒后所釋放出的全部熱量,通常以兆焦/千克(MJ/kg)或焦耳/克(J/g)表示。本文將詳細介紹煤的發熱量的幾種表示方法,包括彈筒發熱量、高位發熱量和低位發熱量,并探討其各自的特點和應用。
一、按發熱量類型分類
彈筒發熱量:
●定義:在規定條件下,煤在彈筒熱量計中測得的發熱量。●特點:此發熱量包括了煤樣在彈筒熱量計中燃燒時產生的全部熱量,包括燃燒產物中硫和氮的氧化物以及水的汽化熱等。
高位發熱量:
●定義:由彈筒發熱量中減去硫和氮的校正值(即硫和氮的氧化物生成熱)后的發熱量。●特點:高位發熱量考慮了煤中硫和氮在燃燒過程中產生的熱量,但未考慮燃燒后水的汽化熱。
低位發熱量:
●定義:由高位發熱量中減去燃燒后水的全部汽化熱所得的發熱量。●特點:低位發熱量最接近于煤在鍋爐中實際燃燒時放出的熱量,因為它去除了水的汽化熱這一在鍋爐外部才能發生的熱量損失。
二、按基準分類
每種發熱量(彈筒、高位、低位)還可以根據煤樣的基準狀態進一步細分,常見的基準有:煤的發熱量表示方式可以歸納為按發熱量類型分類的彈筒發熱量、高位發熱量和低位發熱量,以及按基準分類的收到基、空氣干燥基、干燥基和干燥無灰基。因此,煤的不同基準的各種發熱量有3×4=12種表示方法。這些表示方式有助于更準確地描述煤的燃燒性能,為煤炭的利用和燃燒設備的設計提供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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