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水分測定方法的國家標準,主要針對煤中全水分的測定,是煤質評價的主要指標之一,也是煤炭計量和計價的重要依據。以下是煤炭化驗設備廠家-鶴壁華諾煤檢儀器小編對全水分測定方法國家標準的詳細歸納。
一、主要標準
●GB211-63《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》:該標準于1963年制訂,并在1979年和1984年進行了修訂。這些修訂旨在提高全水分測定的準確性和測試速度。
●GB211-87及其修訂說明:針對原標準中存在的問題,如破碎設備沒有嚴格規定導致水分損失、不同方法間測定結果差異大等,進行了進一步修訂。修訂后的要點包括確立通氮干燥法作為仲裁方法、規定使用專用密封式破碎機以避免水分損失、取消原標準中的部分方法等。
●GB/T211-2007:該標準代替了GB/T211-1996,詳細規定了測定煤中全水分的試劑、儀器設備、操作步驟、結果計算及精密度。其中,在氮氣流中干燥的方式(方法A1和方法B1)適用于所有煤種;在空氣流中干燥的方式(方法A2和方法B2)適用于煙煤和無煙煤;微波干燥法(方法C)適用于煙煤和褐煤。以方法A1作為仲裁方法。
●GB/T 211-2017:此標準進一步細化了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,包括氮氣干燥法和空氣干燥法的具體適用條件和操作步驟等。
二、主要測定方法
目前,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主要遵循GB/T211系列標準,其中包含了多種測定方法,適用于不同煤種和測定需求。具體來說,主要方法包括:
1.氮氣干燥法(方法A1和方法B1):適用于所有煤種。
●方法A1:兩步法,首先在溫度不高于40℃的環境下干燥煤樣到質量恒定(測外在水分),再將煤樣破碎到粒度小于3mm后在氮氣流中于(105~110)℃下干燥到質量恒定(測內在水分)。
●方法B1:一步法,直接在氮氣流中于(105~110)℃下干燥稱取的一定量的粒度小于6mm的煤樣到質量恒定。
2.空氣干燥法(方法A2和方法B2):適用于煙煤(易氧化的煤除外)和無煙煤。
●方法A2:與方法A1類似,但第二步是在空氣流中干燥。
●方法B2:一步法,直接在空氣流中于(105~110)℃下干燥稱取的一定量的粒度小于13mm(或6mm)的煤樣到質量恒定。
3.微波干燥法(方法C):適用于煙煤和褐煤。通過微波使煤中水分子高速振動產生摩擦熱,使水分迅速蒸發。
三、儀器設備與試劑
●儀器設備:包括空氣干燥箱、通氮干燥箱、淺盤、玻璃稱量瓶、分析天平、工業天平、干燥器、流量計等。
●試劑:氮氣(純度99.9%,含氧量小于0.01%)、無水氯化鈣(化學純,粒狀)、變色硅膠(工業用品)等。
四、測定步驟與注意事項
在進行煤中全水分測定時,無論采用哪種方法,都需要遵循以下基本步驟和注意事項:
1.煤樣制備:
●煤樣應破碎至適當的粒度,通常要求通過0.2mm篩分。
●煤樣制備過程中應使用專用密封式破碎機,以避免水分損失。
2.干燥與稱量:
●根據所選方法,將煤樣置于干燥器或加熱器中。
●控制適當的溫度和時間,使煤樣中的水分完全揮發。
3.稱量
使用分析天平準確稱量煤樣的初始重量和干燥或加熱后的重量。
4.結果計算:
●根據質量損失計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。
●計算公式為:全水分含量(%)=(干燥后質量-干燥前質量)/干燥前質量×100%。
5.注意事項:
●測定過程中應嚴格控制環境溫濕度的穩定。
●煤樣粉碎的細度和稱重的準確性對測定結果有重要影響。
●遵循國家標準中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步驟,以確保測定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。
綜上所述,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國家標準是煤炭行業的重要規范之一,為煤炭的質量控制和計價提供了重要的依據。在實際應用中,應根據煤種和測定需求選擇合適的測定方法,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操作和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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