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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炭浮沉試驗方法(二)
1、執行標準代號:GB478
2、適用范圍:進廠、入洗原煤及洗選后產品
3、試驗步驟
3.1、密度計(分度值為0.02kg/L)校驗重液的密度。
3.2、把浮沉試驗用煤樣放在網底桶中脫泥,濾盡水后,將盛有煤樣的網底桶在緩沖液中浸潤一下,然后提起斜放在桶邊,濾盡重液,再放入低密度重液桶中,用木棒輕輕攪動或將網底桶緩緩地上下移動,使煤粒松散,靜止片刻。
3.3、用撈勺沿同一方向撈取浮物,將浮物放入帶有網底的小盤中。撈取浮物的深不得超100mm,以免攪起沉物。待把大部分浮物撈出后再上下移動網底桶,使夾雜在沉物中的浮物再浮出來,然后仍用上述方法撈取浮物,反復操作直至全部浮物撈盡為止。
3.4、將裝有沉物的網底桶慢慢提起,斜放在桶邊上濾盡重液,再把它放入高密度重液桶中,重復在低密度重液桶中的操作過程。后將沉物倒入網底盤中。
3.5、濾去兩個浮物和高密度重液中沉物所帶重液,用水沖洗凈表面殘存氯化鋅后稱量。
3.6、選煤產品(產物)浮沉不需脫泥。
3.7、只做一級浮沉時,浮沉前煤樣先稱量。
4、注意事項
4.1、快速浮沉試驗煤樣是濕的,因此重液中難免會帶入部分水使重液密度變化,所以應經常校驗重液的密度。
4.2、選煤產品(產物)進行快速浮沉前不需要脫泥,因此重液中難免會帶入一些小于0.5mm的煤泥,-0.5mm 的煤泥在重液中會改變重液密度,因此要經常清除重液桶中0.5mm的煤泥。
4.3、快速浮沉試驗全過程中要注意氯化鋅溶液的回收。要注意人身防護,以免腐蝕皮膚或傷害眼睛。
4.4、煤樣稱量是在濕的狀態下進行的,因此要將水分控干凈,以免影響試驗結果。
5 結果整理
5.1 以浮沉后三個密度級產物質量之和作為100%,分別計算各密度級產物的產率,公式如下:
式中:
G1——浮后–1.4%質量,單位為克(g);
G2——浮后1.4%~1.8%質量,單位為克(g);
G3——浮后+1.8%質量,單位為克(g)。
5.2 將浮沉前質量以一固定全水進行換算(暫定全水分為10%),換算成與浮沉后質量相近的含水質量,記為G′,減浮沉后的三級質量之和,除以換算后的浮沉前質量,計算出煤泥的產率:
式中:
G′-換算成與浮沉后質量相近的含水質量,單位為克(g);
G-浮沉前試樣質量,單位為克(g)。
5.3、只做一級浮沉時,以浮沉前煤樣質量作為100%,計算浮起物的產率。
5.4、根據數值修約規則,將各密度級產物的產率修約到小數點后1 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