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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GB 2001一91
焦炭工業分析測定方法
Coke-Determination of proximate analysis
1991一11一06發布1992一07一01實施
1、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焦炭水分、灰分、揮發分、固定碳的方法提要、試驗所用焦炭化驗儀器和焦炭化驗設備、試驗步驟、試驗結果的計算及精密度。
本標準適用于焦炭水分、灰分、揮發分、固定碳的測定。
2、引用標準
GB 1997焦炭試樣的采取和制備
GB 6707焦化產品測定方法通則
GB 9977焦化產品術語
3、焦炭水分測定方法
3.1方法提要
稱取一定質量的焦炭試樣,置于干燥箱中,在一定的溫度下干燥至質量恒定,以焦炭試樣的質量損失計算水分的百分含量。
3.2 試劑
3.2.1 變色硅膠:工業用品。
3.2.2 無水氯化鈣:化學純,粒狀。
3.3 儀器和設備
3.3.1 干燥箱:帶有自動調溫裝置,能保持溫度170-180℃和105- 110℃。
3.3.2 淺盤:由鍍鋅薄鐵板或薄鋁板制成。尺寸約為300 mm×200 mm×20 mm
3.3.3 玻璃稱量瓶:直徑40 mm,高25 mm,并附有嚴密的磨口蓋,如圖1
3.3.4 干燥器:內裝變色硅膠或粒狀無水氯化鈣。
3.3.5 分析天平:感量0.000 1g
3.3.6 托盤天平:感量1g
3.4 試樣的采取和制備
試樣的采取和制備按GB1997的規定進行。
3.5 試驗步驟
3.5.1全水分的測定
3.5.1.1用預先干燥并稱量過的淺盤稱取粒度小于13mm的試樣約500 g(稱準至1 g),鋪平試樣。
3.5.1.2將裝有試樣的淺盤置于170-180℃的干燥箱中,1h后取出,冷卻5min,稱量。
3.5.13進行檢查性干燥,每次10min,直到連續兩次質量差在1g內為止,計算時取后一次的質量。
3.5.2 分析試樣水分的測定
3.5.2.1用預先干燥至質量恒定并已稱量的稱量瓶迅速稱取粒度小于0.2mm攪拌均勻的試樣1±0.05g(稱準至0.0002g),平攤在稱量瓶中。
3.5.2.2將盛有試樣的稱量瓶開蓋置于105-110℃干燥箱中干燥1h,取出稱量瓶立即蓋上蓋,放人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(約20 min),稱量。
3.5.2.3進行檢查性干燥,每次15min,直到連續兩次質量差在0.001g 內為止,計算時取后一次的質量,若有增重則取增重前一次的質量為計算依據。
3.6 試驗結果的計算
3.6.1全水分按式(1)計算:
m—m1
Mt= —————×100-------------(1)
m
式中:
Mt— 焦炭試樣的全水分含量,%;
m— 干燥前焦炭試樣的質量,g;
m1 — 干燥后焦炭試樣的質量,R
3.6.2分析試樣水分按式(2)計算:
m—m1
Ma= —————×100-------------(2)
m
式中:
M.a— 分析試樣的水分含量,%;
m— 干燥前分析試樣的質量,g
m1— 干燥后分析試樣的質量,g。
試驗結果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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