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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炭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
(參照GB/T 2001-2013)
稱取一定質量的焦炭試樣,置于干燥箱中,在一定的溫度下干燥至質量恒定,以焦炭試樣的質量損失計算出水分的百分含量。
焦炭化驗儀器:101數顯鼓風干燥箱或WBSC-8000F微機全自動水分測定儀、電子天平感量1g。
【焦炭全水分的測定步驟】
1.1用知質量的干燥、清潔的淺盤稱取粒度小于13mm的焦炭試樣(500±10)g,精確到0.1g,平攤在淺盤中。
1.2將裝有試樣的淺盤放入預先鼓風已加熱到170℃~180℃的干燥箱中。在鼓風條件下,干燥1h。
1.3將淺盤取出,冷卻5min稱量,精確到0.1g。
1.4進行檢查性干燥,每次10min,直續兩次試的質量差不超過1g質增加時為止,計算時取最后一次的質量,若有增重則取增重前一次的質量為計算依據。
【焦炭空氣干燥基水分的測定】
2.1在預先干燥已稱量過的稱量瓶內稱取粒度小于0.2mm的分試試樣1g±0.05g,精確到0.0001g,平攤在稱量瓶中。
2.2將盛有試樣的稱量瓶開蓋放入預先鼓風并已加熱到105℃~110℃干燥箱中,在一直鼓風的條件下,干燥1h。
注:預先鼓風是為了使干燥箱內溫度均勻,可將有試樣的稱量瓶放入干燥箱前3min-5min就開始鼓風。
2.3從干燥箱中取出稱量瓶,立即蓋上蓋,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(約20min)后稱量。
2.4進行檢查性每次15min,直到連續兩次干燥試樣的質量差不差過0.001g或質量增加時為止,計算時取最后一次的質量,若有增重則取增重前一次的質量為計算依據。
結果的計算
全水分按式(1)計算:
式中:
Mt——焦炭試樣全水分的質量分數,%
m——干燥前焦炭試樣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;
m1——干燥后焦炭試樣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
焦炭的空氣干燥基水分按式(2)計算:
式中:
Mad——空氣干燥基水分的質量分數,%;
m2——稱取的空氣干燥基焦炭試樣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;
m3——干燥后焦炭試樣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。
試驗結果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。
精密度:水分測定的重復性,不得超過表1的規定值
煤炭檢驗標準—GB/T2001-2013焦炭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詳細介紹,由煤炭化驗儀器廠家—鶴壁華諾煤檢儀器分享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有什么問題可以在評論區以及私信留言告訴我們!